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一字之差,意义重大,旨在激发社会创新活力,调动社会力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可见,创新社会治理事关党执政地位的巩固、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民安居乐业。
当前,我国社会治理还面临诸多问题,轻服务的执政理念仍然存在,管理机制与人民的多元需求还有很多不相适应的地方,社会治理方式方法上还存在简单粗暴等现象,这些问题直接影响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直接影响国家整个法制化进程。为适应新形势,深化对社会治理规律的认识,我们要以发展理念、体制机制、方法手段“三创新”为动力,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实现社会治理“新突破”。
在观念转变上做文章,实现理念创新。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一个政党、一个政权,其前途命运取决于人心向背。然而部分政府忽视“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致使工作“带病推进”,影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为此,我们要把学习焦裕禄亲民爱民、执政为民、无私奉献的精神提上日程,以群众身边的小事、房前房后的实事等与群众息息相关的项目为重点,时刻树立为民、惠民、安民的工作理念,让人民群众的生活更加幸福美好。
在制度体制上出实招,实现机制创新。社会治理的创新,关键是工作机制的创新,“喊破嗓子不如甩开膀子”,社会治理面临的问题是实际工作的问题。由于部分群众自治的相关法律、党和政府的一些具体决策没有落实到位引发的群众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同时存在“各管一段”互不衔接和“共管一段”责任不清等问题。因此,要深化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和体系,调动一切有利于社会和谐的积极因素,明确权利和责任,加强群众监督,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机制。
在手段方法上下功夫,实现方式创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治理是一门科学,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必须不断改进社会治理方式。结合各地区不同群众的特点,通过转变粗放式的管理思维,采取个性化贴切实际的社会治理措施,善于运用群众路线的工作方式、民主方式、服务方式,尽可能通过平等的对话、沟通、协调等办法,从习惯于事后“灭火”转变到源头“防火”,从青睐硬性行政手段转变到重视运用经济、文化、行政、道德、科技等综合手段,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
创新社会治理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又一项最新成果,是我们党对社会发展规律认识和把握的又一个新飞跃。我们要在观念转变上做文章,在体制机制上出实招,在手段方法上下功夫,大胆创新,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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