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一文化交流公司为廉价的纪念钞、纪念币、假玉玺印制收藏证书,高价对外销售,专骗没有相关经验的中老年群体;当客户发现被骗,又以各种理由推脱。2017年8月22日上午,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诈骗案。
成立文化公司专门行骗
2017年8月22日上午9时许,蜀山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诈骗案。通过起诉书内容可以看到,此次被提起公诉的共有11人。为首的张某是合肥某文化交流公司负责人,来自于山东泰安宁阳县,去年4月7日因本案被依法刑拘。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6月,张某与黄某(另案处理)等人在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之心城设立合肥某文化交流公司,先期以他人为顶名股东和法定代表人,但张某作为公司实际股东之一,自公司成立起就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并直接开展销售业务;2015年10月开始,张某开始全面控制公司的经营和管理。
起诉书中还指出,除了张某外,其妻子王某自2015年7月来到公司担任销售业务经理,除直接向客户销售藏品外,还以“老板娘”身份全面管理公司销售业务。
2016年4月6日晚7时许,公安机关在他们的公司内将他们全部抓获归案。当天一起被抓获的还有公司销售业务部副经理、多名业务主管和业务员。
从北京廉价采购 在合肥高价卖
公诉机关指控,在公司成立后,张某从北京黄寺大街等地廉价购进实际没有收藏价值和升值空间的各种连体钞、纪念钞、纪念币、纪念章、邮票、假玉玺等物品,并印制了虚假的收藏证书、典藏证书、发行证书等证明文件附在这些物品身上,然后通过广告宣传、电话营销等方式,以赠送小礼品为诱饵,诱骗没有收藏品相关知识和经验的中老年群体来到该公司举办的推介会现场,再让业务员按照张某等人设计的“话术”向上门客户进行虚假宣传,谎称所销售产品经权威认证,具有巨大的收藏价值和升值空间,买到手就能赚钱。
同时,他还让业务员向客户谎称公司具有丰富的资源和平台,可以保证在收藏品升值后帮助购买人将其出售,甚至称公司对外售出的藏品可以保值回购,欺骗客户高价购买实际价值低廉的所谓收藏品,甚至是假冒产品。
精妙话术进行欺骗
据公诉机关指控,当客户购买某一产品后,张某还让业务员定期继续回访,谎称其所购买的产品已有相当大的升值,诱骗客户继续购买,为防止客户购买藏品后短期内要求出售,就向客户谎称该商品有一定的封藏期,在此期间内不能卖。
当客户发现被骗,要求退货时,又会以各种理由推脱,或要收取高额手续费。同时,为了激励业务员欺骗客户多销售藏品,公司会按业务员月销售额的高低给予5%-12%不等的高额提成。
至案发,张某以开设的合肥某文化公司为平台,自己或组织员工通过上述方式,累计骗取95名被害人资金495.2882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张某隐瞒真相,通过公开虚假宣传,印制虚假证书等方法,欺骗社会公众高价购买实际价值低廉且无升值空间的所谓藏品,累计骗取90余名被害人资金495万多元,数额特别巨大,其他被告人明知公司销售藏品价值低廉且无升值空间,为获取高额业务提成,仍按照张某要求,虚构事实,欺骗大量客户购买。按照法律规定,应对张某等十一人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当天并未宣判,据悉由于案犯众多,庭审将维持2天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