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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属职能部门积极推进“树上山、水进城、煤变气、地变绿、天变蓝、城变美”
近日,乌鲁木齐市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暨中心组理论学习,认真传达学习自治区党委关于乌鲁木齐市城市建设的决策部署要求,研究贯彻落实工作,积极推进“树上山、水进城、煤变气、地变绿、天变蓝、城变美”。6月20日,市属职能部门表示,要全面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为打造和谐稳定、既优又强、民族融合、宗教和睦、独具魅力、干净美丽的首府贡献力量。
对10个存在空白区域的荒山实施绿化提升
乌鲁木齐市林业局(市园林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局长翟勤盈:根据前期荒山调查情况,2017年,乌鲁木齐市计划对建成区内10个存在空白区域的荒山实施绿化提升,面积1600亩,拟投入资金4.3亿元。其中沙依巴克区6个;高新区(新市区)1个;水磨沟区2个;米东区1个。
根据我市各辖区绿化现状,制定全市绿化建设发展规划,对各区主要绿地摸底调查,针对新城区、老城区、棚户区等区域不达标或缼绿少绿情况,分片区制定绿地改造建设计划。
城市扩建区按照“50米见绿、100米见园”规划要求,合理设置公园、游园和街头绿地,新建道路严格执行“主干道两侧各50米绿化带、次干道两侧各30米绿化带”建设要求,居住区绿地、单位庭院绿地建设比例不少于35%。
老城区逐渐拆除道路两旁违建临建,增加公园绿地服务半径,对绿化建设未达到35%指标的居住区、单位庭院进行限期整改。道路绿化未达标的巷道和次干道,根据各道路断面现状,个性规划绿地种植方式。棚户区改造中采取迁移置换等措施建设公园、游园和街头绿地。
全面实施增绿工程,利用2-3年时间,改善我市绿地分布不均,部分区域缼绿少绿的现象,让百姓“开窗见景、出门见绿”,共享绿色发展成果。
实施27项大气污染治理重点项目
乌鲁木齐市环保局党组副书记、局长戴晶:我们制定了《乌鲁木齐市2017-2019年蓝天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计划实施27项大气污染治理重点项目,从“控煤”、“控尘”、“控污”、“控车”、“区域联控”五方面推进。
全面落实建筑工地、道路清扫、堆场、料场、混凝土搅拌站及散装物料运输车辆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冬病夏治”督促火电行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重点行业严格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全面清理整治辖区内“散、乱、污”企业。
2017年完成1.5万辆“黄标车”淘汰工作,实施主城区道路机动车分类区域禁限行管理,尾气检测不合格车辆禁止上路行驶。加强区域联防联控,在节能减排、污染排放、产业准入等方面进行标准对接、措施协同;建立跨区域、跨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全力促进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共同改善。
今年乌鲁木齐将拆并燃煤小锅炉3万台
乌鲁木齐市建委副主任、市供热行办主任吴亚东:目前,我市中心城区吨位以上燃煤供热锅炉已基本全部拆除,实现清洁能源供热全覆盖。城乡接合部和城市远郊区域还存在部分燃煤小锅炉。今年乌鲁木齐将大力实施燃煤供热设施拆改工作,拆并燃煤小锅炉3万台。通过减少煤炭消费量,优化城市能源结构,促进大气环境质量改善。
目前,燃煤供热小锅炉拆改工作已全面展开,现各区均已进入施工阶段,正在按计划加紧实施。
城乡接合部燃煤小锅炉由于没有任何消烟除尘措施,能耗高、污染非常严重,拆改小锅炉可以解决城乡接合部周边小锅炉原煤散烧造成低空面源排放污染问题。为此,针对燃煤供热设施拆改工作,市建委在对全市燃煤小锅炉全面摸底的基础上制定了《燃煤供热设施拆改工作实施方案》,于停暖后陆续进入施工阶段。下阶段,市建委将继续加大监督力度,指导督促各区(县)政府加强项目组织、实施工作,及时通报拆改项目存在问题,推动自采暖燃煤小锅炉拆改工程顺利开展,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完成。
抓好八大园区规划的完善和提升
乌鲁木齐市城管委(行政执法局)党组副书记、主任(局长)周建平:今年陆续启动了以光明路、幸福路、长江路、黄河路为重点整治路段的《首府“城市病”治理十个专项整治方案》和乌鲁木齐35条街道“靓化”工程。今年乌鲁木齐县、达坂城区、高新区(新市区)还将各选定一处打造特色小镇,真正让市民切实感受到身边环境面貌发生的巨大变化和实惠。
市城乡规划管理局编制管理处处长慕小东:要抓紧做好《乌鲁木齐城市总体规划(2014—2040年)》(2017年修订),将按照“多中心、组团式”构建城市空间。
继续抓好老城区改造提升实施规划,完成顶层设计,明确各个片区开发功能定位,形成塑造城市特色风貌,公共服务配套完善,增加城市蓝绿空间。对于新区,进一步抓好规划建设。同时规划将继续加快“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重点区域建设工作,即八大园区规划的完善和提升。
对于城市环境的品质提升,将抓紧落实慢行系统的建设。目前,慢行系统的规划已完成,规划成果已下发各区(县),将在全市范围内打造安全、完善、具有连续性的慢行通道,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为市民提供运动、休闲、游憩的景观节点。(记者郭军鸽 王媛媛 江斌伟 张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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