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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保护和继承具有西藏风格的建筑文化特色、民族特色,弘扬民族传统,依据相关规定,经申报、评选,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批准日喀则市定结县陈塘镇等6个乡(镇)为西藏自治区历史文化名镇,拉萨市柳梧新区达东村等8个村为西藏自治区历史文化名村。
西藏自治区住建厅相关负责人称,为更好地保护和继承具有西藏风格的建筑文化特色、民族特色、弘扬民族传统文化,西藏名镇名村评选工作依据原状保存程度、历史价值与风貌特色等标准进行申报评选,涵盖是否反映某一地区特色和风情,民族特色传统建造技术、建筑遗产、文物古迹和传统文化比较集中等多方面内容。
相关负责人透露,此次评选通过的西藏自治区历史文化名镇具体包括日喀则市定结县陈塘镇,山南市贡嘎县杰德秀镇,昌都市芒康县纳西民族乡、洛隆县硕督镇,那曲地区那曲县达前乡,阿里地区札达县托林镇。
根据规定,评选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应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基础上进行,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报住建部和国家文物局。住建部会同国家文物局将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根据评价标准对各省区市上报的材料进行评议,从中评选出符合条件的镇(村),通过实地考察后,对认定的镇(村)提出评议意见,报建住建和国家文物局组成的部际联席会议审定。记者了解到,我区新增的这批自治区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目前已报住建部,等待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申报认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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