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 新闻中心 | 城市规划 | 旅游文化 | 节庆会展 | 饮食文化 | 礼仪习俗 | 文化遗产 |文化艺术 | 城市人物 | 城市形象 | 文化交流 | 文化产业
·2023第五届中国·银川·北京君百和科技发展集团有·金旺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荣·运用萨提亚模式提升角色胜
  中国城市文化网首页 > 聚焦两会 > 正文
人大代表:有期徒刑上限偏低 建议升至二十年
  中国城市文化网  时间:2017-3-10    www.citure.net  来源:新华社    收藏本页
  “建议将刑法中有期徒刑的上限提高,并对相关条款作出调整,以体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检察院检察长蔡宁联合裴春亮、宋丰年等30名全国人大代表提交议案,建议将刑法中有期徒刑的上限从十五年调整至二十年。

  现行刑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在蔡宁看来,目前有期徒刑上限偏低,导致有期徒刑与无期徒刑之间跨度太大、无法合理衔接,影响了对某些犯罪行为的准确量刑。

  “实践中某些单罪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偏轻,判处无期徒刑又过重,但由于缺乏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刑罚设置,只好就低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就高判处无期徒刑,导致罚不当罪。”蔡宁说。


  “在国外,不少国家和地区将有期徒刑的上限设置为二十年以上。相比之下,我国刑法规定的有期徒刑上限相对偏低。”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辉县市张村乡裴寨社区党总支书记裴春亮说。


  “有期徒刑上限偏低、可适用的量刑幅度过小,还容易造成量刑失衡。”蔡宁举例说,对于个人贪污、受贿数额在300万元以下的,贪污、受贿几万元就有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在此基础上每增加数万元、数十万元就有可能增加一年有期徒刑。而贪污、受贿数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则是数百万元甚至上千万元才会增加一年有期徒刑。


  “贪污、受贿罪犯的犯罪数额相差很大,所获刑期却差别不大,量刑轻重比例不够均衡,也不利于从严惩治腐败。”蔡宁说。


  此外,在多位全国人大代表看来,有期徒刑上限偏低,造成刑罚结构不够科学合理。“如果从立法层面适当调高有期徒刑上限,避免实际执行刑期过短,从而使死缓、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之间的刑期比例更为协调,刑罚结构设置更趋科学合理。”蔡宁说。


页面功能:【推荐】【字体: 】【打印】【收藏】【关闭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人才招聘 | 服务内容 | 合作方式 | 会员注册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08-2011 citure Corporation, 版权所有 中国城市文化网 京ICP备2023036510号-1
投稿信箱:service@citure.netyingran0729@sohu.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北里11号   电话:010-65017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