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记者从贵州省发展改革委财金处获悉,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标志着贵州在全国率先全面启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证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一组长度为18位的用于法人和其他组织身份识别的代码,也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证号”。
2015年9月,贵州省政府办公厅批转了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制定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要求截止到2017年底,全省旧机构代码要全部转换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015年10月起,贵州省各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提高存量代码换证赋码率,并于去年8月在全国率先完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存量技术赋码。
通知要求,凡在贵州省启动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前(2015年10月1日前),已注册但未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新版营业执照的各类企业,以及未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的各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社会组织,须在2017年12月31日前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证照。
通知还要求,各部门合力推动,多途径敦促法人和其他组织加快申领新版证照,自印发之日起,改革前注册的企业、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在办理信息变更、年报公示、年审检查、监督监管、银行开户、征缴税、资金申请、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行政许可、查询信用证明、企业上市挂牌、企业债券发行、信贷、融资担保、资质审验等需出示证照的有关手续时,均应提供或承诺提供新版证照复印件,法院、检察院办理司法案件受理手续时比照执行。为确保新版证照换发工作顺利完成,工商、民政部门要会同税务等部门加快清理各类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和“僵尸型”社会组织的信息。各部门要及时将赋码数据上传省信用信息平台和“贵州诚信网”,集中公示全省新增赋码和存量转换赋码数据,并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
据了解,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建立覆盖全面、稳定且唯一的统一代码制度,将实现管理从多头到统一转变、资源从分散到统筹转变、流程从脱节到衔接转变,为转变政府职能、提升行政效能、减轻法人和其他组织负担奠定基础,能有效解决法人和其他组织长期“多头赋码”、“多码共存”带来的部门信息数据割裂封闭等诸多问题,实现信用信息资源共享,为从制度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不断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力促社会诚信奠定基础。(多彩贵州网 李远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