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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赣州市民政局、赣州市财政局联合印发《2017年赣州市绿色殡葬奖补激励办法》,对城乡公益性墓地(骨灰堂)建设、遗体免费火化制度建设、“三沿六区”(“三沿”是指沿铁路、国省道、主要河道两侧;“六区”是指城镇建成规划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保护区、农田保护区)乱埋乱葬整治等项目实行奖补。
在城乡公益性墓地(骨灰堂)建设方面,赣州市明确,到2020年,80%以上的行政村应当建有农村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每一处占地面积视人口规模控制在3亩至5亩,原则上不超过10亩。2017年,对建设情况排在前三名的县(市、区)给予一定奖补。
在继续完善遗体免费火化制度方面,赣州市明确凡属赣州市各县(市、区)户籍且不享受国家丧葬费用补贴的村(居)民死亡,其遗体接运、存放(3天以内)、火化、普通骨灰盒、骨灰寄存等基本火化费实行免费。
在“三沿六区”乱埋乱葬整治方面,对工作做得较好、可视范围基本见不到坟墓的县(市、区),由赣州市财政局、赣州市民政局按因素分配法(主要参考迁入公墓坟墓数)进行奖补。
此外,赣州市还要求各地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殡葬设施建设和提高火化率、节地生态安葬以及乱埋乱葬治理方案,做好城乡居民绿色殡葬的宣传工作,认真核实奖补项目及标准,严把审核关,民政、财政部门要建立联合督查制度,严格对奖补资金的审核管理。奖补政策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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