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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先生今年36岁,是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车队队长。2016年9月15日22时许,张先生在等人时发现两名男子暴力抗法并打砸警车,张先生遂挺身而出,与两名男子展开激烈搏斗。为了表彰张先生见义勇为的行为,张先生被评为“北京见义勇为模范”。
张先生在见义勇为的过程中被抗法者摔伤,他左腿左膝关节后交叉韧带断裂,住了半年的医院。做过手术以后,他的左腿不能像以前那样自由弯曲,给生活和工作带来了不便,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张先生的伤残等级为十级。
张先生将摔伤他的人起诉至石景山法院,索赔各项损失共计15.9万余,然而两名抗法者却认为,张先生的行为不是见义勇为,他们当时在警车上,不知道张先生怎么受的伤,因此不同意张先生提出的赔偿请求。
见义勇为一直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别人危难之际,挺身而出,方显英雄本色。然后“英雄流血又流泪”的事件却屡次发生,张先生并不是唯一一位“流泪”的英雄。
2015年3月,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的大三学生孟瑞鹏在河南濮阳救起两名落水儿童后不幸溺亡,但当地派出所次日的调查结论却是孟瑞鹏因“玩手机”不慎落水。后经河南濮阳警方还原事实真相,确定孟瑞鹏有救人行为。2015年7月江苏张仁泉的儿子因为救人去世,张仁泉想给儿子申报见义勇为,却被保险公司告知:“如果其儿子被认定为见义勇为,就不予赔付。”
见义勇为者怀揣一颗勇敢的心,以一腔热血弘扬了社会正能量,奏响了正义之歌,然而在英雄光环环绕的背后,却隐藏着不尽的辛酸。
为了解决见义勇为者的后顾之忧,政府需有所作为。浙江政府在鼓励见义勇方面起到了榜样作用,浙江是全国首个建立省政府慰问见义勇为人员制度的省份,为了保障见义勇为人员伤有所治、老有所养、生存有保障、生活有优待,浙江把见义勇为、尊崇英雄等方面的基本道德规范转化为法律规范。广州市也拿出了行动,既为见义勇为的好市民颁发了证书,又给予了10000元现金奖励。
见义勇为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体现,弘扬社会正气之风,离不开每位市民的积极参与,离不开离不开政府的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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