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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到,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中国的孝道文化,就是优秀的传统文化。
在中国的农村,过去几千年来都是家庭养老,但是近年来随着2.8亿人口涌进城市打工,大量的农村形成空心村,大多村中老人的儿女不在身边,自己又没有退休金,很容易出现赤贫问题。
如果农村出现对年迈父母不孝敬、不管不顾,老人们很容易陷入生活困境。我国贫困人口中的老龄化问题非常严重,在精准扶贫建档立卡中老年人要占去一多半,更令人堪忧的是,这些老龄贫困者基本上都是深度贫困,脱贫难、易返贫。单纯的物质扶贫对农村贫困老人难以做到可持续,需要重视精神扶贫的打造,通过弘扬孝道文化,让农村贫困老人彻底摆脱贫困。
精准扶贫仅有物质扶贫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两条腿走路,重视精神扶贫的建设,只有这样才能让农村陷入贫困的老年人真正脱贫。通过弘扬传统的孝道文化,发挥传统文化的威力,让农村贫困老年人得到物质与精神上的双重援助,过上真正幸福的晚年生活。
应该将孝道文化融入到精准扶贫过程中,将物质帮扶与精神帮扶结合起来,将扶贫与扶志结合起来,将扶贫与扶孝结合起来,为精准扶贫的推进出实效、上台阶注入新的发展动力。
重塑农村孝道文化建设,就要加大宣传,鼓励“以孝为荣”的传统正能量。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加大宣传对农村贫困老人的关爱与帮扶,营造尊老、敬老、爱老的浓厚氛围,激发农村子女的养老意愿,让村民在家行孝事,出门见孝道,耳濡目染,潜移默化,营造“百善孝为先”的浓厚氛围。
可以在贫困村成立村庄孝道组织,把孝道扶贫措施与内容具体化。村庄孝道组织的主要任务是制定本村的孝道制度、评优惩戒不良行为等。可以在村庄开展“好媳妇”“好公婆”评选,通过评选,充分发掘孝道先进榜样的力量,弘扬爱心敬老文化,倡导优良淳朴的家风、村风和民风。
制定具体切实可行的孝道赡养示范,明确子女的具体赡养标准,将孝道扶贫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我国各地已进行了不少有益的探索,比如有些地方通过开展农村调研,对年满六十周岁及以上贫困农村老人的子女、健康、居住生活情况等进行详细摸底,再根据老人的实际生活消费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制定出适合本村的孝道赡养标准。
同时对有些拒绝尽孝子女进行惩罚。仅有正面鼓励是不够的,仅有道德规范也是不够的,还要有强制性的法律约束,要利用法律规范的强制性来规范个别子女的不孝行为。尤其是农村法制不健全,农民法律意识比较弱的情况下,一方面要加大法制宣传,让村民知法、懂法、守法,在村民中广泛普及《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对不遵守孝道者不仅让其在村庄抬不起头,更应该对其进行法律约束。
国家扶贫政策需要兜底,对年满六十岁的老人尽可能给予低保扶持。国家对贫困老人的物质生活条件要多投入,包括要提高新农合报销实际补偿比例、加强最低生活保障救助和完善临时救助等。条件成熟后要对我国农村年满六十岁的老人实行普惠制的养老。
普惠制的养老金制度在世界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农村普遍被采纳,并且运行效果良好,该制度可以有效地避免逆淘汰现象,为老人们提供基本的保障。世界银行在1994年的报告中指出,普惠制的养老金制度由于不考虑投保人的收入、财富与工作年限,避免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难题,管理成本极低,可以有效地缓解贫困,更易获得百姓的热烈拥护。
对农村老人的资助其实也是对农村儿童的帮助。因为这些农村老人并不会独享这些社会福利,我国农村大都有老带小的传统,老人们会把他们得到的福利代际传递到孙辈,这对我国未来的花朵,尤其是留守儿童的成长是大有益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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