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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教育局,浙南产业集聚区文教体局,市教育局直属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及《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文件精神,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营造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良好氛围,发挥学校在非遗保护和传承中的积极作用,增进广大青少年对传统文化的认识和了解,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第四届“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公益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为宗旨,依托丰富多彩、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公益活动,让青少年在感知、体验中了解本地历史文化,提升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为广大师生营造优良的人文环境与和谐的发展氛围。
二、活动主题:“瓯韵非遗进校园”。
三、主办单位:温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温州市教育局;
承办单位:温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四、活动内容:开设“非物质文化遗产”课堂,邀请专家讲授相关知识;组织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进校园、进课堂进行技艺传授;举办非遗成果展示、展演活动;组织非遗优秀戏曲进校园专场演出;编写非遗教材、宣传册;组织开展非遗课外学习实践活动。有关活动安排如下(具体安排见附件):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图片巡回展。具体内容:现场展板展示80个世界级、国家级、省市级非遗项目,展板图文并茂、简洁明了,使学生直观、全面了解温州非遗概况。
(二)非遗学堂。具体内容:开设学生喜爱并易学的非遗手工技艺课程,如瓯窑、米塑、剪纸、彩扎、泥塑、脸谱彩绘等,由传承人现场教授,学生在亲自动手中,体验项目制作过程,初步掌握技艺。
(三)手工技艺和非遗创意产品现场展示。具体内容:邀请我市代表性传承人进校园,现场展示非遗技艺,使学生在观看中了解非遗技艺的精湛,在与传承人的交流中体会制作的乐趣;通过非遗创意产品的实物展示,展现非遗在现代社会的创新活力。
(四)木偶戏演出。具体内容:生动有趣的木偶戏广受学生的喜爱,在木偶戏表演中,学生可增加对传统戏剧的认识与了解,感受温州传统戏剧魅力。
(五)非遗讲座。具体内容:邀请我市非遗专家开设专题讲座,丰富生动的形式,深入浅出的介绍,使原本深奥的非遗知识简单明了,带领学生共同探寻传统文化的精髓。
(六)参观非遗馆并体验。具体内容:非遗馆以丰富的展陈方式,展出我市150多项上千件非遗精品。参观时,由非遗馆讲解员全面介绍非遗项目。
五、注意事项:
(一)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公益活动是弘扬我市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和保护非遗的一项重要工作。各部门、单位要充分重视,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公益活动的组织发动工作,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把“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公益活动列为学校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活动的领导和组织工作。各校活动形式要多样,校内与校外、课内与课外要紧密结合,要注重活动与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相结合、与学生课余文化生活和兴趣爱好相结合、与学校文化建设相结合。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公益活动时间为10月至11月。开展活动时,承办学校要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做好安全保卫等工作。学生要遵守现场秩序,尊重民间艺人。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公益活动属公益性质,不收承办学校任何费用。活动当天中、晚餐由所在学校提供工作餐。
(四)预约报名截止时间:10月20日,场次有限,先报先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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