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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获悉,郑州市民井长水起诉“非著名主持人”胡伟侵犯名誉权纠纷一案,经过法院审理查明,符合起诉条件,今天已经受理此案。
连日来,一位自称“获得CCTV第八届小金话筒全国电视主持人大奖赛金奖”的“非著名主持人”胡伟,在自己的新浪微博中频频借助热点事件,不断对河南人进行语言攻击,无端的对河南人反复多次的攻击、辱骂、讽刺,对在河南生活、工作人群的名誉、人格尊严都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8月14日17点05分,自称“非著名主持人”的胡伟在其新浪微博中频频借助热点事件,对河南人进行语言攻击。
翻看他此前的微博发现,胡伟长期在微博上公开发表针对河南人的言论。
2016年4月,胡伟在其新浪微博中发布:“河南人没一个好东西,天生就知道生孩子抢劫吹牛逼”言论,随后,各种带有辱骂和攻击字眼的博文频繁出现在其微博上。
5月21日,河南省郑州市一服装厂突发爆炸事件,在所有人关注抢险救灾、关心受难者生命安全时,胡伟作为有一定影响力的公众人物,却在其新浪微博中写道:“河南人真完蛋”的言论。
8月14日,演员王宝强发布离婚声明,胡伟在微博中写道:“马某这种女人真是不要脸,跟河南人一样的不堪。”
8月16日中午11点左右,记者登录@胡伟HoVi新浪微博发现,14日他发的“马某跟河南人一样不要脸”的微博已被删除。
而1小时前胡伟更新微博——
我还是个孩子,不想因为你们的事把我牵扯进去,河南人攻击我真的是太没素质了,我的生活受到了影响,我要用法律保护。
8月31日,井长水以“公益诉讼”的形式,向金水区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起诉胡伟和新浪微博的运营方——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要求胡伟删除并停止发表相关侮辱河南人的言论,要求被告在国家及河南省主流媒体公开向河南人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要求二被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
胡伟作为有一定影响力的公众人物,对河南人民无端羞辱、谩骂,严重伤害了河南人民的感情。“作为河南人民的一员,我有责任、有义务维护河南形象,必须通过法律手段对被告肆意损害河南人名誉及形象的行为予以惩罚。”井长水说,“并借此对其他类似的地域歧视和偏见予以纠正和警示。”
用网络暴力博人眼球,吸引粉丝仿佛成了时下流行的趋势,这种趋势要不得。此次事件不算是一个开始,妖魔化河南的声音存在了很久,相信也绝非最后一次。此次事件的立案具有突破性的意义,给未来此类案件提供参考,也给河南人的情感作了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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