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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2日消息,近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发《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指出,根据《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广电总局关于发布〈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业务分类目录(试行)〉的通告》,开展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应具有相应资质:一是通过互联网对重大政治、军事、经济、社会、文化、体育等活动、事件的实况进行视音频直播,应持有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颁发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且许可项目为第一类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第五项;二是通过互联网对一般社会团体文化活动、体育赛事等组织活动的实况进行视音频直播,应持有《许可证》且许可项目为第二类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第七项。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机构及个人,包括开设互联网直播间以个人网络演艺形式开展直播业务但不持有《许可证》的机构,均不得通过互联网开展上述所列活动、事件的视音频直播服务,也不得利用网络直播平台(直播间)开办新闻、综艺、体育、访谈、评论等各类视听节目,不得开办视听节目直播频道。未经批准,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在互联网上使用“电视台”、“广播电台”、“电台”、“TV”等广播电视专有名称开展业务。
作为一种新的互联网文化业态,网络直播平台近年来市场规模增速明显。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去年网络直播行业的市场规模约为77.7亿元人民币,直播平台接近200家,用户数量达到2亿人。但由于收益模式单一,主播进入门槛低,个别平台为获取利润,忘记社会责任、屡破道德底线。
虚拟物品销售是多数网络直播平台的主要收入,用户使用人民币购买虚拟物品送给主播。虚拟物品名目繁多,在“斗鱼”直播平台,最便宜的礼物“赞”价值0.1元,最昂贵的礼物“火箭”价值500元。在“六间房”直播平台,最便宜的礼物“玫瑰”价值0.05元,最昂贵的礼物“世纪婚礼”价值10000元。主播收到的“礼物”与平台按比例分成,单纯依靠分成,有些“人气”主播的年收入能达到几百万甚至上千万元。
另外,网络视频直播入行门槛低,也是是乱象频发的一个重要原因。有的直播平台上,只需将身份证上传审核,完成银行卡认证后,依靠一台电脑或一部手机,就可以开始直播。一些平台为了追逐利益,放低对主播身份的审核,也使得管理起来为无的放矢。调查中我们发现,不少直播通过QQ等第三方账号便可注册登陆。
《通知》要求,开展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技术、人员、管理条件,以及内容审核把关能力,确保播出安全与内容安全,在开展直播活动前应将相关信息报属地省级以上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备案。
《通知》还对直播节目内容,相关弹幕发布,直播活动中涉及的主持人、嘉宾、直播对象等作出了具体要求,直播节目应坚持健康的格调品味,不得含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所禁止的内容,并自觉抵制内容低俗、过度娱乐化、宣扬拜金主义和崇尚奢华等问题。
《通知》要求省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依法加强对辖区内网络视听节目直播行为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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