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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网络表演管理,规范网络文化市场秩序,文化部近日印发《关于加强网络表演管理工作的通知》,对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利用信息网络传播现场文艺表演、网络游戏等文化产品技法展示或解说的行为进行规范。
通知要求,对投诉举报较多的网络表演经营单位要重点监管。同时,将违法违规网络表演经营单位和表演者列入黑名单或警示名单,予以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其中,被列入黑名单的表演者,将禁止其在一定时间内继续从事网络表演及其他营业性演出活动。目前文化部正在对网络表演企业进行集中排查。查处结果将于近期公布,同时还将公布第一批网络表演者黑名单。
当前,国家正在大力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构建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文化市场黑名单制度是文化市场信用监管的基本制度。开展黑名单管理是适应简政放权、先照后证改革、创新文化市场事中事后监管的迫切要求,是完善文化产品准入退出机制、实现文化市场精确管理的有效手段,是强化市场主体责任、加强行业自律、扩大社会监督的重要举措。要通过黑名单管理,完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提高文化市场监管效能,营造良好信用环境,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通知要求,各地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立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网络表演经营单位开展一次调查摸底,全面掌握网络表演经营单位情况。
今年以来,文化部组织开展集中排查和执法巡查,下发了第二十五批违法违规互联网文化活动查处名单,依法对一批从事违法违规网络表演的网络直播平台进行了处理。目前文化部正在组织地方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网络表演企业进行集中排查。查处结果将于近期公布,同时还将公布第一批网络表演者黑名单。下一步,文化部还将出台专门的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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