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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12月1日发布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通知
  中国城市文化网  时间:2016-12-2    www.citure.net  来源:中国城市文化网    收藏本页
  国务院办公厅12月1日发布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1. 元旦:2016年12月31日放假,1月1日放假,1月2日(星期一)补休。


  2. 春节:1月27日至2月2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2日(星期日)、2月4日(星期六)上班。


  3. 清明节: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1日(星期六)上班。


  4. 劳动节:5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5. 端午节:5月28日至30日放假调休,共3天。5月27日(星期六)上班。


  6. 中秋节、国庆节:10月1日至8日放假调休,共8天。9月30日(星期六)上班。


  拼假在法律上是可行的。


  国务院办公厅 2007年12月16日发布了《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其中第三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而第五条规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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