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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网民认为,专家虽然作出法律上的解答,但现实上若遇上时,应该要先救谁,依然是众男士心中的千古难题。
9月23日台媒报道称,大陆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题目21日公布,考题中有个选项是母亲与女友同时身处大火,但甲救出女友却未救母亲,要考生判断是否构成不作为犯罪。
这个选项引起不少网友“机智”回答。有网友说“我没有女友,当然救老妈”、“救离自己最近的那个”,还有网友说“先救火,行吗”?
报道称,今年大陆司法考卷多项选择题中,其中一道题的C选项是“甲在火灾之际,能救出母亲,但为救出女友而未救出母亲。如无排除犯罪的事由,甲构成不作为犯罪”,要考生判断这个选项是否正确。
这道选项除引起网友热议外,就连法律教授都有不同看法。
法律源于生活,而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践!将刻板、严肃的法律条文予以普及、广而告之的最好方式就是理论联系实际,将实际生活中人尽皆知的“千古难题”搬上司考内容,尽管有从“大堂”到“厨房”的极大跨度,容易让人产生不适感和非议,但主动降低身段、深入生活的法律条文无疑更容易走进百姓的心灵,融入到百姓的一言一行之中。客观上看,法律条文与生活密切结合是建设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激发法律生命力的不二途径。 总之,“千古难题上司考”是司法考试的一个有益尝试,是法治教育、法治思维的一种进步,更是对民众予以法律教育的一种有效方式!有人非议、质疑实属正常,这何尝不也是法治保护下的一种公民自由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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