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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日前,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修订工作委员会审议并颁布2015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与1999版大典相比,快递员、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员等入了大典。同时,人力社保部表示,将建立新职业发布制度,进行动态更新。
职业标准在整个国家职业资格体系中处于龙头位置,起着导向作用。它引导着职业教育、职业培训、鉴定考核、技能竞赛等活动,其举足轻重的地位现在越来越清晰地呈现出来。一个统一的、符合劳动力市场目标和企业发展目标的职业标准体系,对国家职业技能开发事业的发展有决定性的意义和影响。人们越来越明确地认识到,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建立,职业教育、培训、鉴定、考核、竞赛和表彰系统的构架和改造,实质上是一场以职业标准为导向的改革。从全球范围看,标准导向的改革已经成为世界性职业教育改革潮流的共同目标,成为各国不约而同的行动纲领。
据了解,新版《大典》职业分类结构为8个大类、75个中类、434个小类、1481个职业。与1999版相比,维持8个大类,增加9个中类和21个小类,减少547个职业。同时,还新增了300多个职业,包括快递员、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员、文化经纪人等。
人社部部长尹蔚民指出,新版《大典》在分类上更加科学规范,内容上更加准确完整,全面客观地反映了现阶段我国社会的职业构成、内涵、特点和发展规律,标志着我国职业分类管理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要继续发挥《大典》 修订平台的作用, 建立职业分类动态更新机制。
国家职业标准编制工作应当在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职业技能为核心的总原则指导下,运用职业功能分析法,按照模块化、层次化、国际化和专业化的方向发展,使国家标准成为以职业必备能力为基础的,具有动态性、开放性和灵活性的职业标准,以全面满足企业生产、科技进步以及劳动就业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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