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中国新型城镇化的建设试点福建晋江又有大手笔——出台《中共晋江市委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文化建设与保护的实施意见(试行)》、《晋江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传统建筑保护管理暂行规定》,自2015年起,晋江市财政每年统筹安排5000万元以上(不包括此前已设立的2000万元文化产业专项资金与日常文化经费),设立晋江市文化建设与保护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公共文化服务、文艺精品创作、文化遗产保护、文化产业发展、对外文化交流、文化队伍建设等。
发展先进文化、传承优秀传统,既是新型城镇化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其重要保障和重大推力。新政策的出台,再一次彰显晋江在“东亚文化之都”和海丝先行区建设中的城市人文精神和地域文化特色,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晋江人对传承城市文脉、延续乡愁记忆的力度和魄力。
据了解,《中共晋江市委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文化建设与保护的实施意见(试行)》主要是对晋江文化设施建设、精品创作和人才成长、文化遗产保护、文化产业发展、对外文化交流、资金保障措施等方面作出规定。《晋江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传统建筑保护管理暂行规定》则主要对传统村落和传统建筑的确定、管理、保护、利用等作出规定,遵循统一规划、分类管理、有效保护、产权从属不变的原则,坚持固态保护、活态传承、业态提升的理念;明确了传统建筑的保护和利用,原则上鼓励原住民回迁居住,鼓励传统建筑业主利用传统建筑进行私人博物馆、传统手工作坊、名人纪念馆及开辟为旅游景点等方面的合理利用。
晋江自古以来就是“东亚文化之都”泉州的首邑,与“海丝”渊源深厚,是海上丝绸之路十分重要的起舶点。在刚刚落幕的晋江市两会上,晋江市也提出,2015年,将全力建设闽南特色文化名城,以更大的决心开展固态保护,对接泉州东亚文化之都建设,推进龙山寺、南天寺、安平桥等重点文化保护项目,完成草庵公园建设。采取最严格的措施,保护历史古迹和古民居、古村落、古建筑群,保留历史风貌和自然景观,启动10个古建筑群保护修缮工作,加快修缮3000栋古建筑,延续乡愁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