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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网络文学发表作品作者须实名注册
  中国城市文化网  时间:2015-1-9    www.citure.net  来源:中国城市文化网    收藏本页
  针对网络文学盗版侵权时有发生、屡打不绝的痼疾,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日前印发的《关于推动网络文学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强调,要健全法律法规,加强日常监管,持续打击网络文学作品侵权盗版行为,鼓励企业建立规范的版权资产登记、使用、流转等环节管理制度,加快网络文学作品版权保护技术及标准研发和运用,逐步形成司法、行政、技术和标准相结合的版权保护体系,同时加大版权保护宣传力度,引导产业链各环节及社会公众树立和强化版权保护意识。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印发了《关于推动网络文学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强调了网络文学作品质量管理的重要性,提出网络文学发表作品的作者须实名注册。

  此外,《意见》提出多项推动网络文学健康发展的保障措施,包括开展网络文学评论引导,逐步建立科学的网络文学作品评价体系;发挥科技创新引领作用,推动网络文学企业加快相关技术研发及应用;加强版权保护,持续打击网络文学作品侵权盗版行为。


  近年来,网络文学迅速发展,广受众多文学爱好者及青少年喜爱。但同时也存在数量大质量低,有“高原”缺“高峰”,抄袭模仿、内容雷同,机械化生产、快餐式消费以及片面追求市场效益,侵权盗版屡打不绝,市场主体良莠不齐,管理规则不健全,市场监管不完善等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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