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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草案)》,以提升文化产业水平、促进电影产业健康发展。 从2003年起草,到今年10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这是迄今最有力度的一次。
1984年,中国的电影法就有了第一稿。
2004年年初,“国家广电总局电影局正抓紧进行电影促进法起草”的消息传出,引发业内的一片期待。按照计划,2004年5月将形成电影促进法草案;6月将有关报告上报国务院;8月至10月起草并形成电影促进法初稿,向业内外人士广泛征求意见;11月至12月,根据各方面意见,对草案进行研究论证。
近年来中国电影市场的巨变,一定程度上加快了《电影产业促进法》的出台速度。特别是这两年,电影的产业贡献以及电影之于整个文创产业的引领意义,才被真正重视。这种重视打破了法案出台的僵局,有望为快速成长的中国电影产业注入强大的动力。
从透露出的关键信息可以了解到,草案最值得称道的是,取消《电影摄制许可证》,取消一般题材电影剧本审查。“两取消”降低了电影制作的准入门槛,简化了电影摄制的程序、手续,扩大了“一般题材”的创作领域,丰富了一般商业片的表现手段,最终会体现在电影创作自由度的提高上,有助于国产片质量的提升,为巨大的市场需求提供更多质量与之匹配的佳作。
就舆论反应来看,大家还欢迎的是严厉打击偷瞒报票房。严厉打击偷瞒报票房的确是推动电影产业化的“大招”。进一步规范片方与院线的合作,在创作上带来的变化以及在市场上的影响也会有目共睹。
不排除在正式推行《电影产业促进法》取得一定成绩以后,相关部门会更严厉地打击网络盗版。
加快推进《电影产业促进法》等重点立法进程。不断在产业链的各个环节体现《促进法》带来的政策红利,以作品来影响市场,以市场推动法案不断更新、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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