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在四川成都举行的全国版权社会服务工作交流会上,福建省厦门市被国家版权局授予“全国版权示范城市”称号,成为全国第7个、福建省首个获此荣誉的城市。
厦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版权工作,将版权工作纳入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充分发挥了版权工作在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影响力,有力促进了智力成果的创造、运用、保护与管理,取得了良好成效,并于今年通过了国家版权局的考核验收。
在会上,北京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上海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青岛出版集团有限公司、西安电视剧版权交易中心等18家单位获得“全国版权示范单位”称号,山东鸿儒文化集团有限公司、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苏州国际科技园4家园区(基地)获得“全国版权示范园区(基地)”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