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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在京召开“2014年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工作总结会”,对公益广告创作和播出工作中表现突出的81家机构,给予了千万元专项资金扶持,60件优秀公益广告作品获得首届“星光公益广告大奖”的奖项。
公益广告虽然具有较好的传播效果,但因为它的服务对象是社会大众,传播的信息内容作用于社会公共利益,所以,如何保证公益广告的良性运作,实现理想的传播目标,也有一个需要扶持和怎样扶持的问题。
今年以来,为推进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宣传,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首次设立1000余万元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公益广告创作播出,并从近200家单位报送的538个项目中,确定了74家广电播出机构、5家节目制作机构、1家中央单位和1家高等院校报送的132个项目,分别获得优秀广播作品、电视作品、创意脚本和传播机构的专项资金扶持。同时,还首次举办“星光电视公益广告大奖”,对400余件电视公益广告进行评选。
公益广告在我国的重视程度是很高的,但由于认识程度的不同,经费使用上的差异等,公益广告的传播,也存在着参差不齐的现象。如何保证公益广告的良性运作,实现理想的传播效果,也要有一个需要扶持和怎样扶持的问题。一些广告业比较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在开展公益广告传播活动时,都有自己的一些做法。我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广告大国,致力于公益广告传播,也应有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运作方式,在一定意义上,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做法,较有示范作用。
据介绍,获得总局专项资金扶持的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作品,在各个渠道播出后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参加评审的专家评委表示,这些优秀作品通过生动形象的表达,弘扬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有效地传递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正能量,为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公民素质提升,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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