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在工作落实年活动中,相继出台提高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对孤儿、残疾学生等特殊群体实施免费教育等惠民举措,推动我市义务教育快速全面发展。
近年来,市政府不断大幅增加对中小学公用经费的投入,为加快我市中小学校的发展、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提供坚实的保障。今年,市政府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市县两级财政新增投入1.7亿元,再次提高了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此标准使我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在省内处于领先水平。新标准的实施惠及我市近800所中小学校、43万名中小学生,将为学校加强内涵建设、推进特色发展、实施素质教育提供有力保障,为教师加强业务培训、提升教学水平搭建有利平台,为学生加强个性发展、培育创新精神创造有利条件,从而不断提高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质量。
同样从2014年秋季学期开始,全市公办普通高中对符合条件的城乡孤儿、残疾学生入学一律免收学费、住宿费、教科书费、校服费和体检费,所需资金由市财政全额承担。与全省其他地区“对孤儿就读公办普通高中免收学费、住宿费”相比,我市此次出台政策,惠及面扩大到孤儿和残疾学生,免除的费用还包括教科书费、校服费和体检费。政策实施后,全市每年可为约400名孤儿、残疾学生免除费用80万元,发放国家助学金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