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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政府资助学术项目无可厚非,但对基于经济需求之上的重大学术分歧,应该依照国际通行做法,设立学术研究基金,将公共资金投给相关的学术基金,由有公信力的学术机构来组织相关的研讨过程,才能确保学术程序的规范。少数学术研究为地方经济利益背书,从短期看好像是“服务”于地方经济,而从长期看,任何违背现代人文科学逻辑和法则的学术成果,都会极大地误导政府决策,从而带来巨大的发展风险,此乃第三个祸因。有效地减少这样的学术误导,必须改变现有体制架构下的学术咨询体系,建立专业咨询委员会,直接隶属于政府决策机关,而不再是目前置于个别部门架构下的科室建制。
“历史文化名城”的遗憾
甘肃省有各种不可移动文物13284处,其中国家保护单位22处,省级保护单位446处,市县保护单位2950处,合计各种保护单位3418处。该省每年固定的文物保护经费只有100万元,平均每处292.5元,杯水车薪,片面地只讲保护而排斥合理的利用,是根本行不通的。合理利用是给文化保护输血,文化保护与合理利用非但不对立,相反,已经成为文化旅游产业链的中端组成部分。
现在,全国有110座“历史文化名城”,所谓“名城”指的是重点保护当地的文化历史设施,但这个制度存在很大的遗憾,不少“名城”也卷进了故里争夺战,问题在于“名城制”类似于免检许可证一般的标签,而非具有约束性的审核制度,应该仿照国际通行的文化遗产保护制度,激励和约束并举,设立约束性的文保具体指标,对名城所在地实行定期复核,定期审查,或延期,或警告,乃至除名,文物保护要做到审核制和计量化,这是有效克服故里经济消极作用的制度路径。
十年来,故里经济存在着一些成功的个案,但尚未形成完整的产业模式;文化保护有较多积极典型,但文保和开发的矛盾依然严峻;创意经典频现,但总体水平亟待提升。2009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明确指出“要把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旅游法》和《国民旅游休闲纲要》也正在制定。故里经济在未来五年必然越发呈现其巨大的产业价值,我们应该基于建设性的立场,总结故里经济的实践,科学评析文化旅游的发展走向,坚决反对文化旅游开发中触犯社会基本伦理和价值观的行为。
作者 裴钰:南开大学人文学者、作家,天津历史学学会理事,致力于当代中国文化重建和文化产业研究。代表作有《莎士比亚眼里的林黛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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