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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4月1日起,昆明将实施十不公约,并将对乱丢垃圾杂物、随地吐痰、乱贴乱画等不文明行为进行50元的罚款。 据昆明市城管局副局长邓卫东介绍,十不公约包括不违反交通规则,不乱丢垃圾杂物,不乱倒污水,不随地吐痰,不损坏公物,不踩踏草坪,不乱贴乱画, 从4月1日起,昆明将实施“十不公约”,并将对乱丢垃圾杂物、随地吐痰、乱贴乱画等不文明行为进行50元的罚款。 据昆明市城管局副局长邓卫东介绍,“十不公约”包括不违反交通规则,不乱丢垃圾杂物,不乱倒污水,不随地吐痰,不损坏公物,不踩踏草坪,不乱贴乱画,不插队抢座,不说脏话粗话,不大声喧哗嬉闹。为了推进细节文明,积极引导广大群众褒扬文明行为,鞭笞不文明现象,营造文明和谐城市,从4月1日开始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对违反“十不公约”的有关行为进行处罚。
邓卫东介绍,对于乱丢垃圾杂物、乱倒污水、随地吐痰、乱贴乱画等行为,将依据《昆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处以50元的罚款;对于踩踏草坪的行为,将依据《昆明市城镇绿化条例》处以50元的罚款;对在公交车上抢上抢下的行为,将依据《昆明市城市公共汽车营运秩序管理暂行办法》处以50元的罚款;对横穿城市道路、翻越交通隔离栏的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处以50元的罚款,对其他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由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处理。“对违反‘十不公约’的行为,我们将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依法予以处罚;属于道德范畴的,以教育劝导为主,对情节严重、涉及危害公共安全或扰乱公共秩序等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邓卫东说,“处罚不是目的,只是希望市民能由此养成良好生活习惯,成为环境改善的受益者。”
记者采访了解到,处罚将由昆明市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市交通警察带领文明卫生监督岗人员、交通协管员负责,按简易程序现场处罚,相关人员在协助执法时需持证上岗,佩戴由市城管局统一印制的工作证,使用由市财政局统一印制的罚款收据。目前,由2800名下岗失业人员组成的文明卫生监督岗人员已完成受训正式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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