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 新闻中心 | 城市规划 | 旅游文化 | 节庆会展 | 饮食文化 | 礼仪习俗 | 文化遗产 |文化艺术 | 城市人物 | 城市形象 | 文化交流 | 文化产业
·2023第五届中国·银川·北京君百和科技发展集团有·金旺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荣·运用萨提亚模式提升角色胜
  中国城市文化网首页 > 文化遗产 > 遗产讲堂 > 正文
城市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文化建设
  时间:2009-3-20      来源:中国知网    编辑:赵夏【字体: 】【收藏】【关闭
〔摘 要〕 从城市文化遗产与城市文化之间的紧密关系入手,认为文化遗产是城市发展的历史见证、特色体现及重要的发展资源;同时考察了当前快速城市化以及全球化的社会和时代背景对城市文化遗产保护所造成的严重冲击,以及城市对文化建设和特色塑造的必然追求,并就其传承与发展提出了相关建议。
〔关键词〕 城市文化遗产;城市文化;传承与发展

〔中图分类号〕 C912. 81;TU984. 2〔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2-2031(2008)04-0076-05

  一 城市文化遗产与城市文化

  1.城市文化遗产与城市文化之间的辩证关系

城市是人类在历史文明发展进程中改造自然的基础上创造的聚居地。在这一改造和创造的过程中,正如著名的“文化景观学派”所认为的那样,任何文化景观的塑造过程,既离不开自然因素也必然体现人的思想和行为,反应出人类自身知识以及思想的演进。可见,“城市”与“文化”之间具有如影随形的亲密关联,既可以说城市是人类文化的产物,同时又是人类文化的载体;而人类文化则是城市得以发展的内在力量和品质,二者共同滋养和培育了“城市文化”。可以说,在历史过程中成长起来并遗留至今的城市文化遗产,既是城市过去文化的结晶,也是城市当前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城市本身亦可整体地视为一个综合的文化遗产体系。

2.城市文化遗产是城市历史的见证,是城市特色的独特体现

城市如人,有其诞生、发展的历史过程,而文化遗产记录了城市发展的历史过程,既体现了不同时期特有的建设风貌,也遗留下了不同时代的人们在城市中的生活足迹。这些历史的风貌和足迹往往是无所不在的,甚至也可以说是“最为普普通通”[1]的。但正是这“无所不在”亦“最为普普通通”的文化遗产,却以其独特性、不可复制和不可再生性,往往成为一个城市独一无二的发展见证,甚至成为一个城市及城市所在地区的重要象征和代名词。因而,遗留至今的形形色色的城市遗产,就成为我们认识城市发展的重要“文本”,甚至也无意之中成了“我们的自传”。

3.城市文化遗产是城市发展的重要资源

文化被誉为是“经济发展的原动力”,这一点已经成为许多大城市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均衡和谐发展的重要力量。亨廷顿在他的著作《文明的冲突》中提出,“世界上众多国家随着意识形态时代的终结,将被迫或主动地转向自己的历史和传统,寻求自己的‘文化特色’(或者叫‘文化认同’),试图在文化上重新定位”。这实际上预示了未来的世界城市竞争将是以文化为主导的竞争,文化建设以及文化遗产保护目前甚至已被提高到“国家文化安全”的高度。作为城市发展独特见证的文化遗产资源,更是具有多方面的资源效应,在城市形象宣传、历史文化教育、乡土情结的维系、文化身份的认同、生态环境建设、和谐人居环境的构建等多方面具有综合的价值。国家文物局单霁翔局长在多次报告中都一再强调,“城市发展中应树立文化遗产不是城市发展的包袱,而是城市发展的财富、资本和动力的观念,将文化遗产保护融入城市设计之中”。值得欣慰的是,这一认识在当前城市发展中越来越得到重视。

4 .城市文化及其遗产是城市所在地域、民族以及国家文化的杰出代表

城市文化遗产不只是所在城市的重要文化组成部分,而且是城市所在地区、民族甚至国家文化的杰出代表。从我国城市发展的历史和现状来看,城市的分布格局、发展规模以及发展程度甚至发展命运,基本上都与城市所在地域以及辐射范围的区位、资源、交通、生态等诸多因素相关。那些延续时间长、发展好而且能够比较完整地保留下来的城镇,往往是一个地区政治、文化、经济的中心,虽然城址有所扩展或就近迁移,城市规划建设有继承也有发展,但在漫长历史过程中却形成了千丝万缕的历史、地理和文化联系。经过历朝历代积淀而且幸存下来的文化遗存,无疑就成为了城市所在地区、民族乃至国家历史文化的优秀代表。恰如路易斯·孟福德(L.Mumford)所说,世界名都大邑之所以能“成功地支配了各国的历史,那只是因为这些城市始终能够代表它们的民族和文化,并把绝大部分流传给后代”[2]。


  二 我国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基本状况及其面临的问题

  1.我国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基本状况

改革开放以来的近三十年,我国的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取得了较大的进展。1982年颁布的《文物保护法》,标志着我国以文物保护为中心内容的文化遗产保护制度的形成。随着遗产保护工作的不断深入和认识的提高, 2002年又修订了《文物保护法》,在我国建立起单体文物、历史文化街区和村镇、历史文化名城等多层次的保护体系。截至目前,我国公布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有235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约9396余处,地、县级文物保护单位60000余处,而且从2006年公布的第六批国保单位来看,其数量、类型都有很大的拓展,标志着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力度的加强。我国还公布了103座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以及为数不少的名村、名镇。此外,自1985年我国加入《世界遗产公约》以来,遗产项目总数已经达到35个,其中自然遗产6个,文化遗产24个,自然与文化双遗产5个,排名世界第三,是名副其实的世界遗产大国。目前正在大规模开展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以及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全社会广泛重视,都必将有利于更好地摸清家底,并做好相应的保护工作。由此可见,我们的文化遗产保护事业正处在上升阶段,“文化遗产”已成为耳熟能详的词语,其保护和利用也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相关政策、法律不断完善,多种保护方式都在积极地探索当中,保护事业的经费、人员投入也在不断地增加。

2.我国城市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的诸多问题

文化遗产保护事业蒸蒸日上的同时,我们也必须要清楚地认识到我国作为一个遗产大国却并非遗产强国,而且保护形势仍然不容乐观,诚如单霁翔局长所言,“前所未有的重视和前所未有的冲击”以及“局部状况有所改善和整体环境持续恶化”[3]并存。

文化遗产所遭受的直接破坏总体说来自两大方面。一为自然损毁,既包括地震、火山、洪水、暴风雨、雷电、冰雹、海啸、火灾等直接、剧烈的自然灾害;也包括温度、湿度、光照、微生物、植被、动物、污染、腐蚀等缓慢、渐进式的自然影响。这些自然因素对各类文化遗产的影响和毁坏,几乎是无所不在的,甚至是一种“日常状态”,我们只能加强预防和防范,而不可能完全地杜绝。其实,自然破坏之外,最令人担忧的是人为破坏,包括现代耕作、非法发掘、盗窃、基础建设,以及管理、决策、立法、监测、规划等保护工作的不到位。虽然有时候遗产保护不得不为城市的现代建设有所让步,但是一些过于无知无畏的表现,则是非常令人痛心和遗憾的。

在人为破坏当中,最为触目惊心的就是建设性的破坏。一般而言,大建设与大破坏往往并存,快速而无序的建设、过度而庸俗的开发以及保护工作的不力都使得城市遗产支离破碎,甚至使得很多优秀的文化遗产“如临刑场”,朝不保夕,随时可能遭遇毁灭性的破坏。艺术家王劲松曾用相机摄取了全国大中城市中司空见惯的、用白灰圈起来的形形色色的“拆”字,组合成一幅《百拆图》,以强烈的视觉冲击记录了这一巨变的城市时代。他在《有关〈百拆图〉百幅摄影作品简述》中说,“‘拆’似乎是一条临界线,左边是毁灭,右边是重建,毁灭旧的,重建新的,有道是‘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可是,这大拆大建带来的结果是什么呢?一方面城市原有的发展秩序被打破,若干具有重要意义的文化遗产被毁坏,积累成百上千年的历史文脉被割断,千城一面的情形让人懊恼,“城市记忆”作为重要议题被提出;另一方面由于“新建”仓促,势必造成现代建设的粗糙和无序。恰如多年前我国著名城市规划学家吴良镛院士所指出的那样,“好的拆了,滥的更滥,古城毁损,新建零乱”[4]。

  三 当前我国文化建设及其遗产保护所处的复杂社会及时代背景

  我国当前城市文化建设以及文化遗产保护所面临的快速变化中的混乱局面,有着深刻的社会和时代背景,尤其经受着来自快速城市化和经济全球化所带来的冲击与挑战。

1.快速城市化进程对文化建设及其遗产保护带来的冲击

据联合国预测, 2007年城市人口将超过50%,也就是说2007年前后将是一个历时性的转折时期,因为有史以来城市人口将首次超过农村人口,成为名副其实的“城市时代”。无论东西方,城市化都将是一个共同的趋向,而“城市文化”建设也将是我们共同面临的重要议题!我国的城市化进程虽然比发达国家晚得多,但进入21世纪后,城市化进入了加速发展阶段。据有关部门预计, 2010年全国城镇人口将达6. 3亿左右,城市化率为45%左右;至2020年城市化水平将超过60%,也就是说每年都将有1500-2000万农村人口进入城镇。可见,随后的一二十年,我国将面临着不可抵挡的大规模、高速度的城市化进程,其规模和速度都将会对我国乃至世界带来巨大的影响。

一方面城市化是“工业化”、“现代化”的必经过程,城市化使得更多的人口进入城市,享受现代城市生活的丰富多彩。但是另一方面,城市化也带来了很多的“城市病”,诸如人口爆炸、耕地锐减、交通堵塞、环境污染等难题。而且随着住房、就业等方面压力的增大,城市规模迅速扩张,“圈地运动”、“造城运动”愈演愈烈,城市建设与文化遗产保护的矛盾也越来越突出,出现很多急功近利的行为。在一项由清华大学吴良镛院士主持的国务院重大咨询项目《城市化与城市文化》报告中,曾将我国当前城市化进程中的文化危机,总结为以下六条,颇具代表性:

———重经济发展,轻人文精神;

———重精英培养,轻大众关怀;

———重建设规模,轻整体协调;

———重攀高比新,轻传统特色;

———重表面文章,轻制度改良;

———重局部功效,轻长远目标。

可见,“城市化”并非一路凯歌,也是众多问题之源。早在1960年代西方国家出台的《台劳斯(Delos)宣言》就很客观地指出,“城市被极度地卷入了一场迄今为止袭击整个人类最为深度的革命之中”,但“政府学者专家们忽略了城市化的作用:城市化是发展的结果,也常常是发展的负担,但是它还应该成为良性发展的手段”[5]。当然成效的关键,取决于我们的宏观发展思路和具体的发展行动。

2.全球化进程中的文化趋同现象

正如联合国环境规划署《2001年全球环境展望》报告中所指出的那样,全球化进程不仅仅涉及经济、金融和技术领域,同时也涉及人类文化和精神领域,它们之间是相互依存的。

经济全球化使得全球文化之间产生了“复杂联结”,出现了所谓的“单城性”现象。J·汤姆林森解释说:“这是一种感觉,即世界在历史上首次正在变成一个具有单一的社会与文化背景的世界”[6]。著名的城市社会学家M·卡斯特也认为,“文化表现抽离了历史与地理”[7]。随之而来的全球文化趋同现象,被隐喻为“时空的压缩”、“正在缩小的世界”、“地球村”、“我们的全球邻居”等词汇。

“特色危机”以及“城市记忆的消失”已经成为城市建设中的共性问题。建设和规划方式的趋同十分普遍,传统的老城区日渐衰落甚至被彻底地清理,杂乱又没有特色的建筑充斥大城小巷,贪大求洋的现代建筑并没有如愿给地方赋予特殊的意义和特色“现代塔林”景观在世界各地、全国各大城市随处可见,被人们戏称为“南方北方一个样,大城小城一个样”。

3.城市发展特色的追求以及地方文化意识的崛起

城市的文化危机已经引起了广泛的关注。一些国家、地区和城市都在纷纷制定各自的文化发展战略,寻求和营造各自的文化特色。联合国近些年来也一直在积极呼吁各国要尊重不同社会、不同民族和不同种族之间的文化差异和传统,以避免他们的传统文化被全球化浪潮淹没,并通过了《世界文化多样性公约》(2001)。所谓文化多样性,意在告诉我们各民族、各地方的文化不存在先进与落后之分,地方文化、民族文化都是世界文化的一部分。新文化对旧文化应包容、发展,而不是取代、摧毁,新旧文化应该共生和共存。这一理念很符合我国传统的“和而不同”的哲学思想。我国著名的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曾提出过“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的伟大设想,可谓对“文化多样化”的绝妙诠释。

由于文化交往必然是一个双向的对话过程,不同文化之间表现出相互依存又相互有别的繁杂现象,同时伴随着地方文化发展意识的崛起,经济趋向一体化和文化多样化并存的较量和发展格局也将长期存在,任何一种文化都很难被彻底地“他者化”。但是,由于国家、地区以及城市间文化竞争的日益增强,正如很多有识之士所呼吁的那样,这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我们始终应该保持文化上的自尊、自觉和自信[8]。其中,发扬自己的优秀传统,保护好独特的文化遗产,无疑是重要的方面。中国科学院院士郑时龄先生就曾感言,“主张全球化的人们不应忘记城市与建筑的地域性和文脉的延续性,这是人类得以发展的重要源泉,是生活模式的根本表现。今天,世界上有许多城市已经失去了固有的品质和个性,这些城市粗看起来都是一个模式,人们甚至无法分辨城市的特色。由于经济全球化的冲击,一些非常有特点的历史城市变成了万花筒式的城市,正在为传统的迅速消失而感到困惑”[9]。我国的城市发展现状正是如此令人担忧,而有的地方依然在为“打造一个全新的城市”而雄心勃勃,绘制着“标新立异”的未来蓝图。


  四 几点建议

  1.城市文化建设及遗产保护应在城市宏观发展战略和具体的规划建设中得到切实落实

现代城市的发展,一方面需要开拓创新,谋求现代文明;另一方面又不可能完全抹去和抛开城市的历史传统和历史遗产,创造一个所谓的全新的城市。如同个人的发展道路,也不可能断然与其成长历史分开一样。克拉孔(ClydeKluckhohon)就曾说过,一个社会要想从它以往的文化中完全解放出来是根本不可想象的事。离开文化传统的基础而求变革求新,其结果必然招致悲剧[10],一个城市的发展其实也是如此。面对城市化和全球化的迅猛发展之势,城市的文化建设一定要重视历史文化的渊源,重视区域文化的差异,重视文化的多元保护,并将这些理念切实地贯彻到城市的宏观发展战略以及具体的规划建设当中。我们有理由相信“越是地方性的,就越是世界性的”。从当前很多城市的发展思路来看,对文化建设以及遗产保护的重视是前所未有的,纷纷在制定各自的文化发展战略以及各级遗产保护规划,但是保护的过程以及成效并不乐观。原因何在,值得细究。其症结既在于保护规划及其方案本身前瞻性、可行性不够,同时也在于规划的落实、监督、管理、评估等工作的匮乏,一方面使得规划难以经受时间的考验,同时人为调整和改变的随意性都很大,甚至学术层面的深入评析和讨论也难以见到,这就导致了规划难以提高,亦难见成效。

2.文化发展和遗产保护的视野要开阔

“城市文化”及“城市文化遗产”分别具有相当的复杂性和多样性,而且包含着物质、精神、行为和制度等多层面的意义和特征,因此文化发展和遗产保护绝不只是单纯的建设行为和技术行为,而是一项长期的、系统的、综合的文化继承与创新工程。以遗产保护为例,在资源认识方面既要加强物质文化的保护,也要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既要加强地上文化遗产的保护,也要加强城市考古工作,保护好地下遗产;既要重视可视性强的上层精英文化遗产,也要重视那些“貌不惊人”但却代表广大民众生活甚至在城市发展历史过程中具有“举足轻重”意义的遗产。而在保护方法和管理层面,则要加强遗产保护领域各个环节的保护力度和协调合作,并扩大保护和利用的领域,既要加强政策、制度、法律保障体系的建设,也要加强保护科研和技术的提高;既要加强国家层面的保护力度,也要引导广大公众的参与,并积极参与国际领域的合作与交流。凡此等等,都需要增加我们工作的广度、深度以及成效。

3.加强文化建设及遗产保护研究

文化建设以及遗产保护只凭一腔热情还是不够的,“好心办坏事”所引发的建设性或保护性破坏屡有耳闻。尤其在遗产保护领域,一些短视、庸俗和过度的开发行为,不但不能揭示遗产所具有的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而且往往造成一些不可逆转的破坏。因此在开展具体工作时,务必要坚持保护的基本原则,并加大人力、资金的投入,探讨符合遗产保护的原则及方法,一方面要善于学习国际文化建设以及遗产保护领域已有的而且比较成熟的先进理念和保护原则;另一方面,也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探索符合国情及本土的建设和保护途径,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文化建设和保护体系。

  五 结 语

  我国作为世界文化发展史中唯一不曾间断的文明古国,保护好、利用好我们的优秀文化遗产,并传递给子孙后代,是我们每一代人的责任和义务。正如盛唐时期著名诗人孟浩然所感怀的那样,“人事有代谢,往来成古今。江山留胜迹,我辈复登临。”不断演进的历史告诉我们,“现在”只是历史长河中的一个瞬间,“我们”也只是历史过程中的匆匆过客,而文化的前延后续、生生不息才是最为重要的。做好城市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以及城市文化的继承和创新,是我们肩头所负的时代使命。


参考文献

[ 1 ] 约翰·汤姆林森著,郭英剑译.全球化与文化.南京大学出版社, 2002: 26

[ 2 ] 吴良镛.城市设计与建筑创作.北京规划建设, 1995(2): 2-4

[ 3 ] 单霁翔.文化遗产是城市资本而不是包袱.北京青年报, 2007-03-21

[ 4 ] 吴良镛.北京市的旧城改造及有关问题.建筑学报. 1982(2):8-18

[ 5 ] 吴良镛.人居环境科学导论.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1: 379-395

[ 6 ] 约翰·汤姆林森著,郭英剑译.全球化与文化.南京大学出版社, 2002: 13

[ 7 ] 曼纽尔·卡斯特著,夏铸九、王志弘等译.网络社会的崛起(导言):网络与自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1

[ 8 ] 吴良镛.系统的分析,统筹的战略———人居环境科学与新发展观.城市规划, 2005(2): 15-17

[ 9 ] 陆维馨.郑时龄访谈:不该忽视城市的文化价值.建筑时报,2003-12-02

[10] 余英时.试论中国文化的重建问题.文化传统与文化重建.三联书店, 2004: 429

页面功能:【我来说两句】【推荐】【字体: 】【打印】【收藏】【关闭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人才招聘 | 服务内容 | 合作方式 | 会员注册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08-2011 citure Corporation, 版权所有 中国城市文化网 京ICP备2023036510号-1
投稿信箱:service@citure.netyingran0729@sohu.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北里11号   电话:010-65017047